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侨联工作的重要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2】5号)精神,切实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团结、教育、动员、引导广大侨界群众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推动湘西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8月2日,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办发【2012】24号)。《意见》阐述了加强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主要任务,健全了侨联工作的保障机制,强调要加强侨联工作领导,加强侨联组织建设,特别是要按照“党建带侨建、侨建服务党建”的要求,健全侨联组织网络,要按照“五有”(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县级侨联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意见》是新形势下推进湘西州侨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湘西州侨联事业的科学发展、开创侨联工作的新局面,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湖南省湘西州侨联杨子晚)
来源:未知
作者:省侨联
编辑: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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