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年伊始,中共衡阳市委就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1号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衡办发〔2013〕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衡阳市情、侨情,对做好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要建立健全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领导。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共衡阳市委对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衡阳市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广大侨界群众的共同呼声,是对全市各级侨联和广大侨界群众的极大鼓舞和鞭策。
《意见》系统全面,特色鲜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份指导衡阳市侨联工作长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衡阳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侨联工作的重要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意见》对于推动衡阳市侨联事业的科学发展、开创侨联工作的新局面,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来源:未知
作者:省侨联
编辑: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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