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侨联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省委政法委对涉侨案件
有关工作机制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侨联:
为落实《关于我省各级政法机关与同级侨联组织建立健全涉侨案件有关工作机制的意见》(湘政法〔2012〕30号),推动我省维护侨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省委政法委已组成四个督查组,将于2014年8月11日—15日,对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健全涉侨案件有关工作机制及涉侨案件办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使该项工作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并产生长远效益,现就全省各级侨联如何做好配合与迎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市州侨联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做好配合当地党委政法委迎检的各项工作。
2、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积极跟踪落实情况,主动提供相关情况。
3、先期对辖区内的各县市区侨联贯彻落实湘政法〔2012〕30号《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与检查,将情况汇总后主动通报给当地市州党委政法委。
4、摸排辖区内近期发生的典型涉侨案件,于8月8日下午4时前上报给各督查组的省侨联联络员,以便督查组下去督办。
5、落实推荐好参加督查座谈会的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侨商、侨智、归侨侨眷代表人员各1—2名,积极参加相关座谈等活动。
6、本次配合迎检工作情况将纳入全省侨联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予以记录。
湖南省侨联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作者:省侨联
编辑: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