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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涉侨案件工作机制的思考

来源:未知 作者:省侨联 编辑:肖静 2014-09-23 09: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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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涉侨案件工作机制的思考

湖南省益阳市侨联主席  陈有武

201212月,根据湖南省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健全涉侨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益阳市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与益阳市侨联联合下达了要求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侨联组织等部门分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从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化解涉侨矛盾纠纷,公正执法、依法办理涉案件,全力支持、依法维护侨界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两年来,益阳市在市、区(县市)两级为此做了一些工作,如法院为涉案诉讼人员办理“绿色通道”;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宣传侨法,在相关街道、社区开辟侨法宣传栏(角);由县市综治委、纠风办或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调解处置侨企与当地村民等发生的纠纷;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分别在侨界队伍中聘请“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侨案件工作机制更多的停留在制度和程序层面,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少;二是侨联与各级政法委部门沟通交流不够。没有充分地发挥和利用涉侨案件工作机制这一有效平台,在工作对接、交流并形成整体联动方面还不够;三是认识上的差距。为侨服务,实际是为经济及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党中央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依法维护侨益的重要作用,而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还没有把维护侨益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四是益阳受涉侨案件管辖权的限制。一方面,涉侨维权的案件近两年来在益阳受理的少;另一方面个别侨企(胞)维权存在处置不当、不合理问题。

今年初,中央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依法维护侨益的重要作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视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要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兴业权益,及时了解反映实际情况,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侵犯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国内权益的突出问题。益阳市、区(县市)两级侨联组织既然与各级党委政法委分别搭建了涉侨案件处置工作机制这一平台,益阳侨联系统就应当借力给力,切实做好维护侨益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跟上来。各级政法委部门及同级侨联组织要把维护侨益工作摆在日常重要的议程日程,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跟中央部署,共同做好维侨服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涉侨案件工作机制的作用。各级侨联组织要举动与各级政法委部门联系,多沟通交流,涉侨的相关资料要及时提供给政法委部门,便于对涉侨案件的及时分类审定、受理和处置,并在“一视同仁”的前提下予以“适当照顾”。三是加强侨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培训与宣传力度。通过人员培训、专题讲座、侨法宣传栏(角)进机关、社区及侨企等形式,一方面引导侨胞遵守本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风俗和民族习惯,与当地人民群众和睦相处;另一方面侨企(胞)合理维权,把自己的正当权益维护好。四是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把涉侨案件的管辖权划在属地受理和处置,方便侨胞及时诉予法律,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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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省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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