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侨联法顾委始终坚持“为侨服务”的宗旨,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实行三大举措便侨利侨。
发挥职能,为侨服务。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窗口接待,处理法律援助申请,解答法律咨询,代拟诉讼文书,提供法律信息,受理、答复投诉,协助信访接待。同时,实行电话接待,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 安装“12348”电话语音系统设施。
创造条件,便侨服务。一是新建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面积达120平米,设有宽敞明亮的接待大厅,内设接待室、私密室等,设有电子显子屏进行内容公示,设立了法律援助统一服务标识。二是编写服务指南。分基础篇、实务篇、便民篇三个篇章对中心的职责、人员、援助事项的申办程序等进行了简要介绍,侨界群众可根据所精心编写的指南便捷办理援助事项。三是推行便侨服务措施。积极推行简化审查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接待咨询首问责任制、窗口实行律师值班服务、推行“点援制”服务、发放联系卡、完善援助站点等服务措施。
追求质量,规范服务。一是规范对外形象。全体工作人员均统一着装,执证上岗、挂牌上岗。二是规范内部管理,着力从三个环节全程监督。在申请、受理环节,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在指派、承办环节,推行听庭监督制、限时办结制;在结案后的质量监督环节,建立了投诉与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服务跟踪制度,通过现场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建立质量评价档案。 (望城区侨联)
来源:未知
作者:省侨联
编辑: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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